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本局已於103年3月26日寄送,惟苗栗縣頭屋鄉農會、新北市坪林區農會、高雄市永安區農會、桃園縣復興鄉農會、新竹縣北埔鄉農會、苗栗縣三灣鄉農會、花蓮縣新秀地區農會、新北市石碇區農會、臺北市南港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連江縣農會等12家農會,該月份並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名冊,其餘基層農會請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