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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4月無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之農會名單

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本局已於103年4月23日寄送,惟新北市五股區農會、新北市八里區農會、新北市坪林區農會、新北市中和地區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中山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連江縣農會等9家農會,該月份並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名冊,其餘基層農會請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

上一則勞保局公布欠繳保費之職業工會名單,提醒勞工注意自身權益 下一則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第56條、第95條之1,業經勞動部103年4月10日勞動保2字第1030140128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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