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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11月份本局核定積欠工資墊償案計17件,墊償人數74人,墊償金額242萬7,355元。

上一則103年10月統計月報 下一則農、漁會自104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應依規定為所僱用之勞工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以維護勞工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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