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徵才公告] 勞保局徵求技工1名 (報名至104/5/20截止)

一、 名額:技術工友1名。
二 、 性別:不拘。
三、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四、 資格條件:
  (一) 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及技工(含駕駛),並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
  (二)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者為佳。
五、 工作項目:
  (一) 辦公房舍相關設備及水電設施之例行巡檢與維護。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04年5月2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0013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秘書室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親送本局秘書室總務科。
  (二) 應檢附資料:
   
  1. 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附件1)。
  2. 現職機關移撥同意書或同意函(附件2)。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 最近5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6. 技術專長證照(如乙級水電技術證照) 或相關技能檢定證照影本。
(七) 面試: 
  (一)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恕不退件。
  (二) 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後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經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八) 聯絡人:本局秘書室總務科科員駱小姐,連絡電話02-23961266分機2701。
     
附件下載 格式
甄選簡章(含履歷表及同意書)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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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則自本(104)年4月27日起,若雇主同意任職未滿6個月之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該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繼續參加原有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3年繳納。 下一則[徵才公告] 勞保局徵求工友2名 (報名至104/5/20截止)
最後更新日期: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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