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童工基本工資自105年1月1日起修正為20,008元,本局自是日主動調整童工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為20,008元,投保單位不需申報

        因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將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之規定刪除,並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亦即自105年1月1日起,童工基本工資與成年工目前之基本工資同為20,008元,按現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應適用第1級月投保薪資2 0,008元,故自是日起,未滿16歲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及漁會會員除外)月投保薪資不得低於20,008元。
        因此,勞保局將自105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未滿16歲且104年12月份投保薪資低於20,008元之童工被保險人之投保薪資為20,008元,並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保險費。又投保薪資逕調通知函將印製於104年12月份保險費繳款單背面,於105年1月下旬寄發投保單位,至於逕行調整月投保薪資之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將顯示於105年1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05年2月下旬寄發)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屆時請各投保單位詳細核對,並儘早於繳款期限前反映不符事項。
 

上一則104年12月份本局核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案計13件,墊償人數42人,墊償金額259萬4,352元。 下一則公告辦理「105年度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事宜
最後更新日期:20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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