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衛生福利部105年1月12日衛部保字第1050100426號公告,國民年金各項年金給付金額自105年1月1日起依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3.65%調整,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及原住民給付,由3,500元調整為3,628元,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基本保障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由4,700元調整為4,872元。調增後之105年1月份之國民年金給付,將於105年2月底首次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