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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3月無「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之農會名單。

 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本局已於107年3月20日寄送,惟花蓮縣新秀地區農會、新北市坪林區農會、新北市深坑區農會、新北市平溪區農會、苗栗縣造橋鄉農會、苗栗縣公館鄉農會、臺南市山上區農會、臺北市南港區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中山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臺北市內湖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桃園市復興區農會、連江縣農會等15家農會,該月份並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名冊,其餘基層農會請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

上一則勞保局公布欠繳保費之職業工會名單,提醒勞工注意自身權益 下一則「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107年3月14日修正發布,增訂養蜂農民、實耕者加保、清查之相關規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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