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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提供多元管道查詢勞保、國保及農保保費繳費證明,方便民眾列舉報稅

       106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即將於107年5月1日開始申報,勞保局為方便民眾報稅及核對所得扣除額,已將106年度勞保、國保、農保的個人繳費資料提供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被保險人如果以網路列舉申報綜所稅,在網路申報時,報稅系統會自動顯示106年度可扣抵總金額,不須另行檢附繳納資料。
民眾也可以透過以下勞保局提供的多元管道,查詢保險費繳納資料:
一、 有自然人憑證者:
1. 網路列印: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平台即可線上列印勞保、國保及農保繳費證明。
2. 到四大超商列印: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到7-11、全家、萊爾富、OK等超商,利用多媒體資訊工作站列印國民年金繳費證明(須自付列印費用)。
二、 無自然人憑證者:
1. 郵寄申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e化服務系統/國民年金繳費證明/郵寄申請。
2. 臨櫃申請:持身分證及印章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查詢列印勞保、國保、農保繳費證明。
3. 電話申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直接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轉分機6033)申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至於勞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單位申請,農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農會申請。
勞保局表示,民眾透過上述方式查詢之勞保、國保、農保繳費證明資料,僅為申報綜所稅之參考,若申報扣除金額與查詢金額不符者,請檢附繳費單據正本申報。
勞保局提醒,依所得稅法規定,健保費可全額列報扣抵,不受每人每年2萬4,000元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限制,而勞保費與其他人身保險費(一般商業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之列舉扣除額度合計上限為2萬4,000元。
 

上一則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也有健保費補助喔! 下一則報稅期間如何查詢勞保、國保、農保個人繳費資料
最後更新日期: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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