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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申請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之期限?

請求權時效為5年。傷病給付係按日計算,傷病期間超過15日者,以15日為1期,於期末的第2天起請領;未滿15日者,以傷病治療終止的第2天起請領。若須長期治療者,可以分次請領,也可在恢復農作後一次請領,惟務必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辦理請領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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