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被保險人轉由其他投保單位投保時,若未通知原加保漁會為其申報退保,造成雙重加保問題,被保險人該如何辦理取消資格?

  被保險人欠費期間如有重複加保,並確定轉業後已無繼續從事漁業工作者,請來函申請取消漁會被保險人資格,俟保費組確認後即可註銷該段期間之保險費,俾便恢復給付。惟重複加保部分係在另一漁會加保者,因涉及雙方漁會會員資格之認定,目前仍須請被保險人直接向漁會辦理追溯出會及退保。

最後更新日期: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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