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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剛成立,要如何辦理投保手續呢?

  1. 新成立的單位,如僱有員工,應填具「投保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各2份,除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外,並分別檢附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下列證件影本及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各2份:
    (1)工廠應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無工廠登記證者,得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礦場應檢附礦場登記證、採礦或探礦執照。
    (3)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應檢附登記證書或有關認定證明文件。
    (4)交通事業應檢附運輸許可證或有關認定證明文件。
    (5)公用事業應檢附事業執照或有關認定證明文件。
    (6)公司、行號應檢附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7)私立學校、新聞、文化、公益、合作事業、職業訓練機構及各業人民團體應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明書。
    (8)其他各業應檢附執業證照或相關登記、核定或備查證明文件。
    (9)自然人雇主僱用外籍家庭幫傭、看護工應檢附聘僱許可文件及聘僱外國人名冊影本;僱用本國人或外籍配偶、大陸配偶(含港澳配偶)從事家庭幫傭、看護工或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工作,應檢附僱傭證明及受僱勞工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外籍配偶、大陸配偶(含港澳配偶)之居留證如未註記「持證人工作不需申請工作許可」字樣,應檢附與本國人結婚之戶籍資料影本,如未辦理戶籍結婚登記,可檢附與我國國人結婚及該國人在我國設有戶籍之證明文件。
  2. 事業單位如無法取得(或尚未取得)上述證明文件時,可檢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或使用統一發票購票證辦理投保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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