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發現勞工保險費重覆繳納的情形時,該怎麼辦?

投保單位重複繳納保險費,本局將優先沖抵已逾繳納寬限期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如仍有溢繳款項,將續沖尚未開單月份之保險費,並於繳款單上列示「溢繳沖抵」金額。

單位如欲申請退費,可來電本局保費組保費處理科(分機3302)洽詢。如確有溢繳金額可辦理退費者,可由本局提供或自行下載「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溢繳退費收據暨申請書」。投保單位只要將前項退費收據暨申請書填妥蓋章後寄回本局,即完成申請退費手續。退費款項入帳或支票寄出約需10個工作天。

最後更新日期: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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