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務

6. 投保單位如果有遺失繳費證明的情形,該如何補發?

本局提供下列管道,供遺失繳費證明的投保單位申請補發:

  1. 來電補發:本局為方便投保單位,一般均受理投保單位以電話撥打本局分機3111申請5年以下任意12個月(含)內繳費證明。
  2. 來函補發:投保單位如需申請超過12個月之繳費證明,請改以書面申請,填妥繳費證明申請書並蓋妥單位及負責人印章後寄至本局辦理。
  3. 網路補發:若投保單位係屬網路申辦單位,可透過e化服務系統查詢及列印最近5年內之繳納資料。
  4. 辦事處臨櫃申請:投保單位可攜帶單位印章、負責人印章及取件人之身分證、印章至辦事處櫃檯申請最近5年內之繳費證明。
  5. 網路預約取件:投保單位(不限網路申辦單位)可先行上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網路預約取件,透過預約服務系統即可申請最近2年內之繳費證明。取件時請攜帶單位印章、負責人印章及取件人身分證、印章,依約定時間前往辦事處取件。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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