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保生育給付核付案件,自何時起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
答:勞保生育給付核付案件自105年6月1日起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自是日起,如被保險人所送申請書「通訊方式」欄有填寫行動電話,本局會在生育給付核付的次日以簡訊通知。
(2) 勞保生育給付申請書如未填寫手機號碼,會以何種方式通知?
答:勞保局已於「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的「通訊方式」欄行動電話下方加註「本局核付後以簡訊通知,請務必詳實填寫行動電話」;若申請書未填寫手機號碼,本局仍會以書面寄發核定函。
(3) 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手續不全須通知補件及核定不給付之案件會不會以簡訊通知?
答:不會,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如手續不全,須通知被保險人或投保單位補送證明文件及核定不給付之案件,仍維持現行作業方式以書面寄送通知或核定函。
(4) 勞保生育給付核付後案件以簡訊通知,簡訊內容為何?
答:簡訊通知內容:「OOO您好:您所請之勞保生育給付,已於OOO年OO月OO日核定,將於5個工作日內匯入您指定之帳戶。勞保局關心您!」。
(5) 為什麼簡訊內容沒有告知可以領取生育給付的金額?要如何知道自己領到多少錢?
答:因涉及個資,簡訊內容不會告知申請人可領取之給付金額,請於收到簡訊後約5個工作日內至其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查詢金額。如確實需要補發書面核定函,索取方式詳見第(6)題。
(6) 被保險人如有申請其他生育補助或給付需要,須補發書面核定函,應如何索取?
答:
①登入勞保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選擇「查詢」/「請領資料」/「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近6個月案件查詢)」/「勞保給付」,如案件已審查核定完成,即可點選「核定函補印」自行下載。
②請於接到簡訊後另向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保險收支科索取,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212。
(7) 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手續完備者,會在何時領到?
答: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給付款於核定後15日內匯入申請人所指定之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8) 已經寄出生育給付申請書,要如何查詢勞保局有沒有收到及處理進度?
答:
①登入勞保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選擇「查詢」/「請領資料」/「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近6個月案件查詢)」/「勞保給付」,即可查詢處理進度。
②請於上班時間8:30-17:30電洽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查詢,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866。
③至勞保局總局及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