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們公司僱用員工未滿5人,是不是就不用幫員工加保了呢?
- 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就應該幫員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雖然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仍然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又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即為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如果不願意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仍應該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 業災害保險。
- 僅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投保單位應使用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專用書表辦理投保手續
辦理就(災) 保單位新投保手續時,應填寫「就保、災保、健保及勞退合一投保申請書」、「就保、災保、健保及勞退合一加保申報表」,並檢附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件影本及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各2份,之後如遇有新進員工到職、員工離職、薪資調整或資料變更時,應分別填寫「就保、災保、健保及勞退合一加保申報表」、「就保、災保、健保及勞退合一退保申報表」、「就保、災保、健保及勞退合一投保薪資調整表」、「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被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向本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