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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8年1月1日新修正之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後,失能給付是否只能按月領取?

  1. 被保險人因傷病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即符合下列規定之ㄧ者),得按月請領失能年金給付。
    (1) 經審定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所定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共計20項。
    (2) 為請領失能年金給付,經審定失能程度符合第1至7等級,並經個別化專業評估工作能力減損達70%以上,且無法返回職場者。
  2. 被保險人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給付標準,但未符合前述第1項之被保險人,仍係一次發給失能給付。
  3. 符合前述第1項之(1)之被保險人,如於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亦得選擇一次請領失能給付。
     
最後更新日期: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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