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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0月無「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之農會名單。

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本局已於108年10月23日寄送,惟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南港區農會、臺北市木柵區農會、臺北市內湖區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新北市鶯歌區農會、新北市蘆洲區農會、新北市泰山區農會、新北市石門區農會、新北市中和地區農會、新北市平溪區農會、苗栗縣三灣鄉農會、臺中市潭子區農會、嘉義縣東石鄉農會、高雄市仁武區農會、高雄市小港區農會、屏東縣琉球鄉農會、連江縣農會、基隆市農會等20家農會,該月份並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名冊,其餘基層農會請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
上一則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修正為23,800元,並自1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投保薪資為23,100元之全時工作被保險人,本局自是日主動調整為23,800元,投保單位不需申報 下一則擬參選人及候選人可為所僱用從事競選活動之工作人員辦理參加勞(就)保
最後更新日期: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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