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老農津貼自109年1月起調整為每月7,550元,並於2月20日入帳。

為照顧農民的老年生活,政府於 84 年6月開辦老農津貼,針對65歲以上符合資格的老年農民發放老農津貼;並於87年11月11日修法放寬將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於87年11月12日前已加入勞保之漁會甲類會員之老年漁民也納入照顧範圍。另為確保老農津貼的實質購買力,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規定,老農津貼發放金額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且調升不調降,以貫徹照顧老年農、漁民生活之宗旨。

本次老農津貼依法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進行金額調整,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1月14日公告,自109年1月份起之老農津貼,由原來的7,256元調整為7,550元,即每人每月可多領294元;另103年7月17日前已參加農保且持續加保,於申領時加保年資合計未滿15年正在領取半額津貼之農民,109年1月份起半額津貼也同步由 3,628 元調整為3,775元,即每人每月可多領147元。

勞保局表示,此次老農津貼調整發放金額有近59萬老年農、漁民受惠,且109年1月份之老農津貼已按時於109年2月20日入帳,日後仍會持續比對相關資料,如繼續符合老農津貼發放資格,即於次月20日(如遇假日提前)按時將當月份老農津貼匯入指定的帳戶。
 
上一則分期保費按時繳,給付保障不中斷:想申請國民年金保險給付,無力一次繳清欠費者,可善用分期繳納措施 下一則勞保局公布欠繳保費之職業工會名單,提醒勞工注意自身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2020-02-24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