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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我兒子是國保被保險人,109年4月車禍往生且沒有配偶及子女。我目前60歲,每個月工作收入是20,000元,是否符合國保遺屬年金給付請領條件?

國民年金雖然已經修法將遺屬年金給付請領者的每月工作收入上限,由「國保月投保金額」放寬為「基本工資」,但是從總統公布施行「當月」(即109年6月)起才適用。因此,109年5月(含)以前,由於您的工作收入超過「國保月投保金額18,282元」,故不符合遺屬年金給付請領條件;但109年6月(含)以後,由於每月工作收入並未超過基本工資,故自當月起符合遺屬年金給付請領條件。
最後更新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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