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可繼續參加農保。 例外:惟如該等被保險人因資格變更致喪失農保加保資格(例如:戶籍遷出農會組織區域、勞農重複超過181日、土地賣掉……等原因),如再申請參加農保,依規定應重新審查,是依102年2月1日後之規定重新審查,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農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