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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早產的定義是什麼?

依照衛生福利部103年11月25日衛部保字第1030028222號函釋規定,早產定義為,出生時妊娠週數大於20週(含140天),但小於37週(不含259天);如妊娠週數不明確時,可採出生胎兒體重計算,即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但少於2500公克者。

最後更新日期: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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