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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國民年金的年金給付申請人沒有個人帳戶可以提供或因債務問題入帳可能遭扣押,該怎麼申請國民年金專戶?

  1. 國民年金的年金給付申請人,如果無法提供一般存款帳戶或因債務問題入帳可能遭扣押,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國民年金專戶(如為首次申請年金給付者,可在申請書上勾填「請勞保局郵寄「開立專戶函」),經勞保局出具證明文件(同意開立專戶函)後,由年金給付申請人本人親持「同意開立專戶函」、身分證、貼有照片的第二證件及印章,儘速至本局指定之金融機構(註)申請開立國民年金專戶,並將國民年金專戶存摺封面影本黏貼在「已開立專戶通知書」上傳真或寄回勞保局,勞保局完成該專戶建檔後,即可將應領的年金給付匯入該國民年金專戶內,該專戶內之存款即不得做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2. 國民年金的年金給付申請人如果是受監護宣告者或未成年人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副署提出申請,所以如果要開立國民年金專戶時,就必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持勞保局寄發的通知函、通知函所載應備妥的文件,及有登載監護記事的戶籍資料,前往本局指定之金融機構(註)辦理開立國民年金專戶。

註: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遺屬年金給付為土地銀行或郵局;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為合作金庫或郵局。

最後更新日期: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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