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農保喪葬津貼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Q&A
(1) 農保喪葬津貼核付案件,自何時起實施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
答:農保喪葬津貼核付案件自109年8月1日起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自是日起,如被保險人所送申請書有填寫行動電話,且無勾選寄送書面核定函者,本局會在核付次日以簡訊通知。
(2) 農保喪葬津貼申請書如未填寫手機號碼,會以何種方式通知?
答:若申請書未填寫手機號碼,本局仍會以書面寄發核定函。
(3) 核定不給付案件及申請手續不全須通知補件是否亦以簡訊通知?
答:否。申請農保喪葬津貼經本局核定不給付之案件,仍維持現行作業方式以書面寄送核定函;至於手續不全之案件,本局仍會以書函通知被保險人補送相關文件。
(4) 農保喪葬津貼核付案件簡訊通知的內容為何?
答:簡訊通知內容:「○○○您好,您申請△△△農保喪葬津貼, 已於OOO 年 OO 月 OO 日核付,將於 3 至 5 個工作日匯入您指定之帳戶。勞保局關心您!」。
(5) 如果需要書面核定函,應如何索取?
答:被保險人如果需要書面核定函,請於填寫農保喪葬津貼申請書時,在「行動電話」下方欄「※本局於核付後以簡訊通知,如需書面核定函,則請勾選□」處打勾;如經本局核付收到簡訊後需補發書面核定函,請另向本局農民保險組給付科索取,電話(02)23961266 轉分機 2330。
(6) 申請農保喪葬津貼手續完備者,會在何時領到錢?
答: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本局會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 3 至 5 個工作日內匯入申請人指定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