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財政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自105年起不再主動寄發國民年金保險費年度繳費證明。勞保局於每年度將年度繳費證明資料通報財政部,民眾報稅時可免附保險費之繳費證明,惟如仍需書面之年度繳費證明資料,可利用下列方式索取。
- 網路下載列印:每年2月起可使用行動電話認證(月租型)、自然人憑證(需插卡,請備妥讀卡機)、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需先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辦)登入「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點選「繳款單/繳費證明」,選擇「國民年金繳費證明」,即可線上查詢列印國民年金繳費證明(PDF電子檔)。
- 網路申請郵寄:每年2月起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單及繳費證明申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申請郵寄,輸入身分證號及出生日期,即可線上申請郵寄國民年金繳費證明。
- 臨櫃申請列印:每年2月起,可持身分證及印章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列印國民年金繳費證明。
- 電話申請郵寄: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 02-2396-1266 轉分機代表號 6033)申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
- 統一超商列印:每年4月至12月底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至統一超商的ibon(多媒體資訊工作站)列印前1年度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須依超商規定自付列印費用)。
備註:
- 每年1月份為國民年金保險費繳費證明資料轉檔處理時間,故1月1日至1月31日暫停國民年金保險費繳費證明線上申請及列印功能。如欲申請繳費證明,請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轉分機6033)申請。
- 依內政部97.11.18台內社字第0970187369號函示略以,本局開立保險費繳費證明應以實際繳費日期為準,而非以保險費發生期間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