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符合農保或農職保加保資格條件者,得檢具土地、戶籍等相關資料「親自」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加保,勿委由他人代辦,以保障自身權益。

依據「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規定,符合農保加保資格者,得檢具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土地相關登記資料或相關證明、銷售農產品或購買農業生產資材之憑證及農業用地現況照片2張,「親自」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加保。

另據「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規定,符合農職保加保資格者,得檢具國民身分證,「親自」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加保;檢具居留證明文件者,應「親自」向配偶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加保。

勞保局再次提醒,申請加保請親自到農會辦理,勿委由他人代辦,以保障自身權益。


 
上一則為保障因疫情無法歸國致出境滿2年戶籍遭遷出民眾國民年金保險權益之彈性措施 下一則本局已於113年5月22日寄送113年5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應資格清查者」名單予農會。
最後更新日期: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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