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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單位拒絕提供訪查資料的職災保險罰則為何?

投保單位規避、妨礙或拒絕保險人查對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投保單位違規事項之名譽罰。(災保法第94條、第99條第3款、第100條第1項)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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