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1.工、漁會會員如同時符合勞保條例及災保法之納保對象,工、漁會可以為其申報僅參加勞工保險或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嗎?

不可以。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職業工會會員、漁會甲類會員,屬勞保條例第6條及災保法第7條規定之強制加保對象,應由所屬職業工會或漁會同時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不可脫鉤。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07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