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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被保險人98年1月1日後首次加保,因職業災害死亡時,父母為當序受益人,父親已符合遺屬年金請領條件,但已在領自身勞保老年年金,母親未符合遺屬年金請領條件,其遺屬可以申請什麼給付?

其父親可以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58條規定,申請職災遺屬年金併領勞保老年年金減額調整,並以父親請領遺屬年金與老年年金之合計金額,超過遺屬年金所採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數額,為應扣減金額,於遺屬年金中予以扣減,應扣減金額以本保險年金給付金額之50%為上限。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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