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給付標準

  1. 失能津貼
    • 按被保險人退保時之當月起前6個月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審定失能等級給付日數一次發給。
    • 以請領一次為限。
  2. 照護補助
    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13,083元(113年5月起,金額由12,400元調整為13,083元),最長為5年。
最後更新日期: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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