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2.如何申請職災保險失能給付?應備具哪些文件?

  1. 如何申請職災保險失能給付?
    被保險人如於保險有效期間罹患傷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改善其治療效果,於加保期間或退保後1年內,經診斷遺存失能,符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規定,得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洽「經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優等以上、醫院評鑑合格之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斷開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診斷書」,由醫院逕寄本局,並另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連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診斷書逕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證明書」,經由投保單位向本局申請失能給付(如已退保可自行申請),本局再依上開規定綜合審定被保險人適用之失能等級及日數後發給。至失能給付相關申請書空白表格可電洽本局02-23961266轉分機3666電話服務中心或逕洽本局總局1樓服務台、本局各縣市辦事處索取。
  2. 應備具書件如下: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診斷書。
    • 經醫學檢查者,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
最後更新日期:2022-04-06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