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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保險人死亡,已與配偶離婚,其子女未成年,如何請領本人死亡給付?

  1. 受益人尚未成年,其生父(母)如仍生存,雖業經與被保險人離婚,依法仍為受益人之法定代理人,應由其父(母)於申請書副署蓋章,並檢附法定代理人現住址戶籍謄本申領。
  2.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得依民法1094條設置監護人。若無設置監護人,得由被保險人所屬投保單位通知本局,辦理計息存儲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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