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資格:
遭遇職業傷病致失能,其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3條附表所定第1等級至第10等級規定者。
發給基準:
按診斷失能時,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月投保薪資除以30,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規定之失能等級給付日數一次發給。最高第1等級,給付日數1,800日,最低第10等級,給付日數330日。
應備書件:
- 未加保勞工職業災害失能補助申請書及補助收據。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診斷書。經醫學檢查者,併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
- 從事勞務或受僱之單位名稱、雇主姓名、地址、工作性質、內容及職業災害相關證明資料。
- 罹患職業病者,檢附職業病診斷書及載有工作性質、內容、期間及暴露於何種作業環境或有害物等作業之職歷報告書。(職歷報告書內容已詳細載明於職業病診斷書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