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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之作業類別及檢查項目

編號 作業類別 檢查項目
03 從事游離輻射防護法所稱游離輻射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血液、皮膚、胃腸、肺臟、眼睛、內分泌及生殖系統疾病既往病史之調查。
  3. 頭、頸部、眼睛(含白內障)、皮膚、心臟、肺臟、甲狀腺、神經系統、消化系統、泌尿系統、骨、關節及肌肉系統之身體檢查。
  4. 心智及精神檢查。
  5.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6. 甲狀腺功能檢查 (Free  T4.TSH)。
  7. 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及肌酸酐(Creatinine)之檢查。
  8. 紅血球數、血色素、血球比容值、白血球數、白血球分類及血小板數之檢查。
  9. 尿蛋白、尿糖、尿潛血及尿沉渣鏡檢。
10 從事三氯乙烯(trichloroethylene)、四氯乙烯(tetrachloroethylene)之製造或處置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神經、肝臟、腎臟、心臟及皮膚疾病既往病史之調查。
  3. 神經、肝臟、腎臟、心臟及皮膚之身體檢查。
  4.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 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及加瑪麩胺醯轉移酶(r-GT)之檢查。
13 從事聯苯胺及其鹽類(benzidine & its salts)、4─胺基聯苯及其鹽類(4─aminodiphenyl & its salts)、4─硝基聯苯及其鹽類(4─nitrodiphenyl & its salts )、β─萘胺及其鹽類(β─naphthylamine & its salts) 、二氯聯苯胺及其鹽類(dichlorobenzidine & its salts)、α─萘胺及其鹽類(α─naphthylamine & its salt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藥品服用狀況、腎臟疾病及家族史既往病史之調查。
  3. 泌尿系統(含腰側擊痛)及皮膚(暴露部位)之身體檢查。
  4. 尿蛋白、尿潛血及尿沉渣鏡檢。醫師認有必要時,得實施細胞診斷檢查。
14 從事鈹及其化合物(beryllium & its compound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咳嗽、呼吸困難等呼吸器官症狀、體重減輕、皮膚炎、肝及關節病變既往病史之調查。
  3. 呼吸系統、肝臟、腎臟及皮膚(暴露部位)之身體檢查。
  4.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5. 肺功能檢查(包括用力肺活量(FVC)、一秒最大呼氣量(FEV1.0)及 FEV1.0/FVC) 。
15 從事氯乙烯(vinyl chloride)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肝炎、輸血、服用肝毒性藥物及接觸肝毒性之化學物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 肝臟、脾臟、腎臟、手部皮膚(暴露部位)及呼吸系統之身體檢查。
  4.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5. 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及加瑪麩胺醯轉移酶(r-GT)之檢查。
16 從事苯(benzene)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血液疾病、腎臟疾病、肝臟疾病及長期服藥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 血液系統、皮膚黏膜(含口腔、鼻腔)及結膜之身體檢查。
  4. 紅血球數、血球比容值、血色素、平均紅血球體積、平均血球血色素、平均紅血球血色素濃度、血小板數、白血球數及白血球分類之檢查。
18 從事石綿(asbestos)之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呼吸系統症狀既往病史之調查。
  3. 呼吸系統(含杵狀指)及皮膚之身體檢查。
  4.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5. 肺功能檢查(包括用力肺活量(FVC)、一秒最大呼氣量(FEV1.0)及 FEV1.0/FVC) 。
19 從事砷及其化合物(arsenic & its compound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呼吸系統症狀既往病史之調查。
  3. 鼻腔、皮膚、呼吸道、腸胃及神經系統之身體檢查。
  4.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5. 尿蛋白、尿潛血及尿沉渣鏡檢之檢查。
  6. 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及加瑪麩胺醯轉移酶(r-GT)之檢查。
  7. 血球比容量值、血色素、紅血球數及白血球數之檢查。
  8. 尿中無機砷檢查(包括三價砷、五價砷、單甲基砷、雙甲基砷及尿液肌酸酐)。
22 從事聯吡啶或巴拉刈(paraquat)之製造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皮膚角化、黑斑及疑似皮膚癌症病變既往病史之調查。
  3. 皮膚及指甲之身體檢查。 
23 從事粉塵危害預防標準所稱粉塵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肺結核、哮喘、塵肺症、心臟疾病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 呼吸系統及心臟循環之身體檢查。
  4.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5. 肺功能檢查(包括用力肺活量(FVC)、一秒最大呼氣量(FEV1.0)及FEV1.0/ FVC)。
24 從事鉻酸及其鹽類(chromic acid and chromate) 、重鉻酸及其鹽類(dichromic acid and chromate)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咳嗽、咳痰、胸痛、鼻腔異常、皮膚症狀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 呼吸系統(鼻黏膜異常、鼻中膈穿孔)及皮膚(暴露部位皮膚炎、潰瘍)之身體檢查。
  4. 從事工作四年以上者,應實施胸部X光攝影檢查。
  5. 尿中鉻檢查。
25 從事鎘及其化合物(cadmium and its compound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鎘或其化合物引起之呼吸器官症狀、胃腸症狀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 體重測量。
  4. 門齒或犬齒鎘黃色環、鼻黏膜及貧血之身體檢查。
  5. 尿蛋白檢查。
  6. 尿中鎘檢查。
  7. 呼吸器官有自覺症狀時,應實施胸部身體檢查及肺功能檢查(包括用力肺活量(FVC)、一秒最大呼氣量(FEV1.0)及FEV1.0/ FVC)。
26 從事鎳及其化合物(Nickel & its compound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呼吸系統、皮膚系統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 鼻腔、皮膚、呼吸道、腸胃及神經系統之身體檢查。
  4.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5. 尿蛋白、尿潛血及尿沉渣鏡檢之檢查。
  6. 肌酸酐(creatinine)之檢查。
  7. 血球比容量値、血色素、紅血球數及白血球數之檢查。
  8. 肺功能檢查(包括用力肺活量(FVC)、一秒最大呼氣量(FEV1.0)及FEV1.0/ FVC)。
  9. 尿中鎳檢查。 
29 從事1,3-丁二烯(1,3-butadiene)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血液、肝臟、皮膚、生殖及免疫系統疾病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 淋巴血液及皮膚黏膜之身體檢查。
  4. 血球比容値、血色素、紅血球數、血小板數、白血球數及白血球分類之檢查。
30 從事甲醛(Formaldehyde)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呼吸系統及皮膚黏膜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 呼吸系統及皮膚黏膜之身體檢查。
  4. 肺功能檢查(包括用力肺活量(FVC)、一秒最大呼氣量(FEV1.0)及FEV1.0/FVC)。
  5. 紅血球數、血球比容值、血色素、平均紅血球體積、平均血球血色素、平均紅血球血色素濃度、血小板數、白血球數及白血球分類之檢查。
31 從事銦及其化合物(Indium & its compounds)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1. 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呼吸系統既往病史之調查。
  3. 呼吸系統及皮膚黏膜(含眼睛結膜)之身體檢查。
  4.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5. 肺功能檢查(包括用力肺活量(FVC)、一秒最大呼氣量(FEV1.0)及FEV1.0/FVC)。
  6. 血清銦檢查。
最後更新日期: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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