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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轉帳代繳須知

轉帳代繳的好處 

  1. 有效掌握繳費時間:投保單位申請由金融機構轉帳代繳保險費,每月份保險費將於次月月底於轉帳帳戶扣款。若第1次因存款不足扣款未成功,將於再次月14日進行第2次扣款。
  2. 節省繳費時間:省去投保單位每月必須親赴金融機構繳納保險費的麻煩。
  3. 避免延誤繳納:避免投保單位一時疏忽無法按時繳費,導致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 入帳快速確實:保險費經金融機構轉帳扣繳,入帳時間比一般持單繳費方式快速。
  5. 轉帳代繳免手續費,省錢又便利。

如何辦理轉帳代繳 

  1. 逕至金融機構臨櫃申請:請攜帶存款戶原留印鑑、存摺、保險費繳款單或收據影本至本局指定之金融機構(保險費轉帳代繳之金融機構一覽表)申請辦理轉帳代繳保險費。
  2. 由本局將投保單位填妥之「保險費轉帳代繳約定書」轉交至金融機構:
    (1)投保單位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勞工保險投保(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委託轉帳代繳保險費或(及)勞工退休金約定書〉,家事移工之雇主請依約定書範例填寫。
    (2)填妥委託轉帳代繳之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立約定書人之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並於約定書蓋妥存款戶原留印鑑。
    (3)另於投保(提繳)單位填寫之欄位,需填寫保險證號(含英文檢查碼)、單位名稱、投保單位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家事移工雇主請填雇主姓名及雇主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4)本局將依投保單位指定之金融機構,轉送該約定書。
  3. 以金融機構網路銀行設定或約定以數位帳戶辦理轉帳代繳,請逕洽該金融機構客服中心。

轉帳代繳投保單位應注意事項 

  1. 辦理轉帳代繳手續約45個工作日,金融機構審核成功後,本局將寄發通知單列明保費開始轉帳扣繳之月份,至於通知扣繳前之各月份保險費仍應由投保單位自行繳納。
  2. 投保單位變更轉帳代繳金融機構時,應注意轉換金融機構時間之銜接;如舊銀行帳戶已終止約定轉帳,於新銀行約定轉帳尚未辦理成功前,請(來電/網路補發有條碼之繳款單)自行繳納保險費,以免漏繳保險費。
  3. 投保單位應於每月月底在約定轉帳之帳戶內備足存款,金融機構將在每月底最後日營業時間結束後(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營業日)處理轉帳扣繳,帳戶交易日期記錄則為次營業日 (例如5月31日扣帳,帳戶交易日期則為6 月1日 )。若投保單位存款不足無法扣帳,金融機構會於次月14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營業日)營業時間結束後(即14日約定轉帳帳戶須備足金額以供扣繳)再作第2次扣帳處理;惟第2次扣帳仍無法扣繳之投保單位,則須於繳費寬限期前,自行持繳款單直接至各代收機構繳納(僅扣當期保費,過期保費不再扣款)。
  4. 家事移工之職災保險費經金融機構扣繳成功後,本局不另行掣發收據,請以存簿扣繳明細為憑證。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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