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單位的災保保險費與勞(就)保保險費登載於同一張繳款單,於保費月份之次月25日前寄發。
至於聘僱外國籍家庭幫傭、看護工(下稱家事移工)僅參加災保之投保單位,繳款單則採按季寄發,原因係考量加保人數多為1人,且職災保險費金額較低,為減輕該單位繳納保險費之手續費負擔及兼顧行政成本效益,爰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按季寄發或遞送,可參閱下表。
※災保繳款單寄送頻率與日期一覽表
※僅參加災保之家事移工雇主保險費繳款單開單月份及寄送日期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