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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農(職)保保險費

Q1.我可以免繳農(職)保保險費嗎?
A:依「災害防救法」第46條及「災區受災農民健康保險與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規定,災區受災之農(職)保被保險人如有死亡或失蹤,符合政府核發死亡或失蹤救助金標準(保險費補助對象為事故者而非領取者);或領取政府核發重傷救助金;或符合領取政府核發安遷救助金標準情形之一者,災害發生當月起6個月保險費由政府支應。

Q2.災區受災被保險人免繳保險費期間為何?
A:災害發生之當月1日起計算6個月,即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2年2月28日止。

Q3.如何認定是災區受災之被保險人?
A:本局將依本次災區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所送名冊資料,主動比對被保險人身分辦理保險費免繳,民眾不需提出申請。如不在縣政府所送名冊資料內,無法補助保險費。

Q4.受災的農(職)保被保險人已繳納111年第1期保險費者,要辦理退費嗎?
A:因農(職)保保險費之計收,係採每半年預收一次,111年第1期(自111年6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之保險費已完成計費作業,受災被保險人已繳納之保險費,本局於計算下一期保險費時,將直接辦理減免事宜,您不需辦理退費作業。

Q5.災區受災之農(職)保被保險人保險費為何未獲得補助?勞保局會如何處理?
A:原因可能為災區受災名冊未送達本局或資料錯誤等事由,致受災被保險人未獲免繳保險費。本局將於查明之次月份計算異動保險費時一併結算更正,並予退還。

Q6.被保險人對於繳納農(職)保保險費仍然有疑問,可以向哪個單位洽詢?
A:如您對農(職)保保險費補助及退費仍有疑問,可電洽:(02)2396-1266,轉分機2361。

最後更新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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