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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農(職)保給付、農退

✽申請人寄送申請書件時,請於申請書或信封上註明「111年9月18日池上震災申請案件」,俾利本局辨識,以加速辦理並適用權宜措施。

Q1.因本次災害受災之農民申請農(職)保現金給付,是否應檢附相關農(職)保資格審查文件?
A:因本次災害受災之農(職)保被保險人申請農(職)保現金給付者,如有應補正投保資格相關資料而取得有困難者,由本局依職權向相關單位索取。如未能取得者,本局將以現有資料從寬認定之。

Q2.申請人之印章因本次災害遺失時,申請書是否免蓋印章?
A:申請書上之「申請人簽章」欄位得由申請人簽名即可。

Q3.申請人之存簿因本次災害遭毀損或遺失,無法在申請書上黏貼存簿封面影本,不過申請人知道帳戶號碼,可以只在申請書上填寫帳號後提出申請嗎?
A:可以,只要請領人確定本人的帳戶號碼正確無誤,可以直接在申請書上填寫帳號,無須黏貼存簿封面影本。 

Q4.承上,申請人之存簿因本次災害毀損或遺失,致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也不記得帳戶號碼,如何請領?
A:
(1)申請人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號入帳者,其給付方式可改用「支票」(或「郵政匯票」)寄發款項,申請人收到支票(郵政匯票)後,再持支票(郵政匯票)及身分證親至開票銀行(郵局)各地分行櫃檯領取現金。
(2)不過,若是請領月退休儲金者,因為是持續領取,為了方便民眾日後按月提領,還是建議民眾再向金融機構補發新存簿後,將金融機構帳戶提供給本局,這樣本局按月撥入帳戶後,民眾就可直接提領,減少將支票或匯票兌領成現金的手續。

Q5.申請人無法取得戶籍相關資料時,可否免予檢附?
A:可免附,但申請人應提供被保險人完整身分證號,由本局與戶役政連線查詢。

Q6.申請人之支出殯葬費證明文件因本次災害遺失時,可否免予檢附?
A:支出殯葬費之人為被保險人之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依現行規定,得以切結書代替支付殯葬費之證明文件。為協助受災民眾申請,非屬被保險人之配偶或二親等以外之申請人,得比照上開規定,以切結書代替支付殯葬費之證明文件,即可申請。

Q7.若被保險人對於請領農(職)保給付、農退規定仍有疑問,可以向哪個單位洽詢?
A:如有農(職)保投保資格問題,請致電02-23961266轉分機2317;如有農(職)保給付相關問題,請轉分機2330、2880;如有農退相關問題,請轉分機3866。

最後更新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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