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2年平板電腦及行動數據上網租用案

[機關代碼]A.17.1
[機關名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
[聯絡人] 陳信樺
[聯絡電話] (02)23961266#3125
[傳真號碼] (02)23410418
[電子郵件信箱]18748@ms.bli.gov.tw
[標案案號]112116000662
[標案名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2年平板電腦及行動數據上網租用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4,147,74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2/06/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6/08 17:30
[開標時間] 112/06/0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臺北南海郵局第177號信箱」,或由專人送達本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11樓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112年10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租用35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備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規格明細表:提供符合或優於本案租用設備之廠牌型號及型錄(影本可,不得塗改)。
(四)投標廠商其他應備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1.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75天內,依機關之「規格需求書」及相關文件之規定,完 成各項軟、硬體設備及調整至能供機關正常使用之狀態,並以書面向機關提出完工報告(含建置本專案之系統設定及設備硬體相關說明書、操作手冊等相關文件)紙本1份,並提供電子檔案(光碟片)2份,經機關完成測試後辦理驗收程序,履約標的於機關統一辦理驗收全部合格後由廠商分送至機關指定之地點。 2.投標廠商請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向本局查詢,電話:02-23961266分機1212數位服務組 李小姐,或分機3125 總務科陳先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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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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