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12年10月12日公告中華民國112年海葵颱風風災災區範圍,為臺東縣延平鄉、東河鄉及成功鎮,並自112年8月27日生效。為協助受災民眾,勞保局配合「災害防救法」規定,針對災區因災害致家庭經濟有嚴重損失的勞保、災保、就保、農保、農職保及國保被保險人,將依臺東縣政府所送受災名冊主動比對,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此外,「災害防救法」提供勞保、災保被保險人傷病給付,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當日起請領傷病給付,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勞保局提供之協助措施如下表:
一、依「災害防救法」提供補助
二、勞保局權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