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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失蹤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給付失蹤津貼,每滿3個月於期末給付1次,至被保險人生還之前1日或失蹤滿1年之前1日或依法宣告死亡之前1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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