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71%以上,且終身不能繼續從事農作者-普通給付日數1000日 職災給付日數1500日
B. 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61%至70%,且終身不能繼續從事農作者-普通給付日數840日 職災給付日數1260日
C. 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51%以上者-普通給付日數740日 職災給付日數1110日
D. 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41%至50%者-普通給付日數640日 職災給付日數960日
E. 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31%至40%者-普通給付日數540日 職災給付日數810日
F. 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21%至30%者-普通給付日數440日 職災給付日數660日
G. 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16%至20%者-普通給付日數280日 職災給付日數420日
H. 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11%至15%者-普通給付日數160日 職災給付日數240日
I. 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6%至10%者-普通給付日數100日 職災給付日數150日
J. 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2%至5%者-普通給付日數60日 職災給付日數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