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方案,補助期間新增112年3月保險費,該月保險費由政府加碼補助個人應負擔保險費50%,可是我已經繳納112年3月的國保保險費,勞保局會主動退還多繳納的款項嗎?
- 您已繳納112年3月的國保保險費,溢繳金額部分本局會於114年7月下旬按您尚未繳納的保險費或利息依序沖抵;如想進一步查詢沖抵結果,請參考Q9。
【案例說明】
例:A君為一般身分的國保被保險人,之前已繳納112年3月份保險費1,186元,114年5月仍為國保被保險人且無其他欠費,該月保險費應繳納1,245元,本次新增補助112年3月保險費由政府加碼補助個人應負擔保險費50%,因此,A君112年3月份只須繳納593元,多繳的保險費593元(1,186元-593元=593元),本局會於114年7月開立繳款單時,優先沖抵其114年5月份的保險費。
- 若您已退出國保且無其他欠費,自114年8月1日起,可登入「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查詢退費金額及申辦退費,線上申請退費流程,請參考Q10。如果不方便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辦退費,本局也會依下列被保險人情況,主動退還其個人應負擔保險費金額50%,或通知退費事宜。
- 被保險人如已死亡,本局將通知「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喪葬給付或遺屬年金給付受益人」申請退費。
- 如想進一步詢問國民年金保險費溢繳退費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 轉分機代表號 6066或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