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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方案,補助期間新增112年3月保險費,該月保險費由政府加碼補助個人應負擔保險費50%,可是我已經繳納112年3月的國保保險費,勞保局會主動退還多繳納的款項嗎?

  1. 您已繳納112年3月的國保保險費,溢繳金額部分本局會於114年7月下旬按您尚未繳納的保險費或利息依序沖抵;如想進一步查詢沖抵結果,請參考Q9
    【案例說明】
    例:A君為一般身分的國保被保險人,之前已繳納112年3月份保險費1,186元,114年5月仍為國保被保險人且無其他欠費,該月保險費應繳納1,245元,本次新增補助112年3月保險費由政府加碼補助個人應負擔保險費50%,因此,A君112年3月份只須繳納593元,多繳的保險費593元(1,186元-593元=593元),本局會於114年7月開立繳款單時,優先沖抵其114年5月份的保險費。
  2. 若您已退出國保且無其他欠費,自114年8月1日起,可登入「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查詢退費金額及申辦退費,線上申請退費流程,請參考Q10。如果不方便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辦退費,本局也會依下列被保險人情況,主動退還其個人應負擔保險費金額50%,或通知退費事宜。
    被保險人情況 辦理方式
    於國保留有本人金融帳戶 本局會主動比對已有國保各項給付帳戶或有轉帳扣繳國保保費帳戶者,將陸續退還至該帳戶。
    未於國保留有本人金融帳戶 如經比對無上述帳戶可供退還,亦不方便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辦退費者,本局將另寄發通知函,請被保險人辦理退費事宜。
  3. 被保險人如已死亡,本局將通知「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喪葬給付或遺屬年金給付受益人」申請退費。
  4. 如想進一步詢問國民年金保險費溢繳退費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 轉分機代表號 6066或6033。
最後更新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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