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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區受災之勞保、災保被保險人得申請傷病給付

Q1.災區受災之勞保、災保被保險人如何申請傷病給付?
A:
  1. (1)  勞保及災保被保險人,於災區因天然災害致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之日起,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
  2. (2)  請填寫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連同傷病診斷書,於申請書或信封上註明「114年丹娜絲颱風風災申請案件」,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
  3. (3)  若您對申請傷病給付仍有疑問,可電洽:(02)2396-1266,轉分機2236。
最後更新日期: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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