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日前丹娜絲颱風襲臺,造成嚴重災情。行政院於114年7月18日及7月23日公告此次風災災區範圍為臺南市、嘉義縣、嘉義市及高雄市部分。為協助受災民眾,依「災害防救法」規定,針對災區受災的勞保、災保、就保、農保、農職保及國保被保險人,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勞保局將依行政院公告災區之縣市政府所送受災者名冊主動比對,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此外,勞保、災保被保險人如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當日起請領傷病給付,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另勞保局簡化受災民眾勞保、災保、農保、農職保、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農民退休儲金申請手續,並從速核發。
相關協助措施詳如下表:(114年丹娜絲颱風風災協助措施答客問)
一、依「災害防救法」提供補助
二、勞保局權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