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已於114年8月22日函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14年8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資格清查」相關事宜。
本局已於114年8月22日函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14年8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資格清查」相關事宜。基層農會應依農業部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確實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以維被保險人權益。
另查計有下列24家本月份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農會,臺北市南港區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中山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新北市板橋區農會、新北市金山地區農會、新北市新莊區農會、新北市土城區農會、新北市平溪區農會、苗栗縣造橋鄉農會、苗栗縣西湖鄉農會、高雄市茄萣區農會、高雄市彌陀區農會、高雄市永安區農會、高雄市橋頭區農會、屏東縣琉球鄉農會、花蓮縣吉安鄉農會、花蓮縣鳳榮地區農會、花蓮縣壽豐鄉農會、花蓮縣瑞穗鄉農會、澎湖縣農會、福建省金門縣農會、連江縣農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