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公司已經幫員工辦理育嬰續保,之後員工復職時還要再另外申報提繳退休金嗎?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如果只要申請津貼而不續保,公司要幫員工停繳並於復職時提繳嗎?若員工復職時月提繳工資、雇主提繳率、個人自願提繳率與留停前不同,該如何辦理?
- 配合115年1月1日「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措施施行,為簡政便民,自是日起被保險人申請育嬰留停或育嬰續保,如有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勞保局即於育嬰留停前1日或繼續投保起期之前1日停繳勞工退休金。復職時依留停前的月提繳工資、雇主提繳率、個人自願提繳率,自留停期限屆滿之翌日或續保期限屆滿之翌日恢復雇主提繳及個人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事業單位無須另外申報。
- 至於115年以前申請育嬰津貼,如選擇不續保、續保前非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或續保前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勞保局不會恢復雇主提繳或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仍請事業單位應於員工復職當日重新申報提繳。
- 另復職勞工的月提繳工資、雇主提繳率或個人自願提繳率,與留職停薪前不同者,請另填具「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寄送勞保局辦理勞工退休金提繳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