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務

33. 公司已經幫員工辦理服兵役、傷病留職停薪或因案停職續保,之後員工復職時還要再另外申報提繳退休金嗎?若員工復職時月提繳工資、雇主提繳率、個人自願提繳率與留停前不同,該如何辦理?

  1. 為簡政便民,員工服兵役、傷病留職停薪或因案停職繼續投保之復職日在115年1月1日以後,如續保前有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勞保局將依續保前的月提繳工資、雇主提繳率、個人自願提繳率,自續保期限屆滿之翌日恢復雇主提繳及個人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事業單位無須再另外申報。
  2. 至選擇不續保者,或服兵役、傷病留職停薪或因案停職續保之復職日在115年以前,且續保前為非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或續保前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勞保局不會恢復雇主提繳或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仍請事業單位應於員工復職當日重新申報提繳。
  3. 另復職勞工的月提繳工資、雇主提繳率或個人自願提繳率,與留職停薪前不同者,請另填具「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寄送勞保局辦理勞工退休金提繳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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