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投保單位申報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5條之專業人才加保時,應檢附哪些證明文件?
考量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5條之專業人才,依同法第7條規定,在我國從事工作,不須申請許可,故應由投保單位出具其為該法第25條專業人才之工作證明或聲明書,請投保單位申報該等人員加保時注意下列事項:
- 於表上註明「永居外專」文字。
- 檢附其永久居留證影本。
- 檢附其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5條專業人才之工作證明或聲明書,另聲明書請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專區/就業保險/加保類」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