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4. 我目前待業中經濟狀況不穩定,沒有能力繳納保險費怎麼辦?

  1. 若您因待業中一時無法負擔保險費,可於日後找到工作,經濟較寬裕時補繳未逾10年的保險費,延遲繳納期間會按照郵局一年期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但每月保險費核計利息如果在30元以下,將予免徵。一般來說,約超過原來的繳納期限1年繳納,才會計收利息,因利息是計算至繳納之前一日,故實際計息情形將會依您實際繳納日期計算。
  2. 此外,國保保險費由政府至少負擔40%,被保險人不須提出申請。另國民年金法對於家庭總收入較低的被保險人,亦訂有提高保險費補助比率之措施,您可向您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的國保服務員詢問,是否符合申請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並依您的狀況提出申請,經縣(市)政府審查後,可提高政府保費補助比率至100%、70%或55%,減輕保險費負擔。
最後更新日期:2026-01-14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