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單日育嬰留停男性比例陡升至44.3%,洪申翰:彈性育嬰留停新制已見成效,大幅促進性別平等!
為了讓勞工於照顧子女與工作間有更彈性、更安心的友善生養環境,勞動部今年元旦起推動「育嬰照顧彈性化」,勞工於子女3歲前可申請的2年育嬰留停期間,其中30日可依需要以「日」申請。
最新統計顯示,有超過3成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案件為以日申請,其中,男性申請比例在這兩個月大幅增至44.3%,較去年整體男性申請比例27.8%,高出16.5%,這代表越來越多家長利用新制申請,也有不少父親開始利用短期或分段方式申請育嬰留停,帶動男性申請人數成長。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過去在制度缺乏彈性時,申請的性別比例懸殊,雖然不分家長性別都能申請,但大部分申請育嬰留停都集中在女性,造成照顧責任的性別分工不夠平等。洪申翰部長強調,推動育嬰留停彈性化的初衷,除了要力挺育兒家長,也希望進一步促進性別平等。歷年數據也顯示,制度越具彈性,越能提升男性參與家庭照顧的意願與比例。未來勞動部將持續精進相關措施,讓職場環境對友善育兒更加友善,同時也兼顧企業攬才留人、運作與發展。
勞動部指出,截至115年2月底止,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人數計2,787人,占總申請人數14,335人之19%,其中女性為1,550人(55.6%),男性為1,237人(44.3%),男性申請比例高於去年整體的27.8%。又以育嬰起迄日數未滿30日計為一筆統計,以日申請筆數計5,252筆,占育嬰留停津貼總申請筆數30.6%,其中以申請1日為大宗,占以日申請筆數50.7%,顯示可依實際需求「以日申請」育嬰留停,確實有助於父母可更彈性安排育兒時間。
勞動部進一步分析,觀察115年1月及2月數據可發現,雖2月工作天數較1月少,但以日申請彈性育嬰留停的人數卻比1月更多,顯示有越來越多家長善用新制。此外,以日申請案件約有6成以累積多日一次辦理方式申辦,預計3月以後仍會有家長採取累積多日後一次申報的方式提出申請,因此1月及2月實際育嬰留停案件,仍可能隨後續補申報案件納入而進一步增加,這也顯示勞工保險局推動的簡政便民措施,有助於新制推動。
勞動部表示,社會對於性別平權與家庭照顧責任分擔的重視逐漸提升,以日申請彈性育嬰政策雖尚於開辦初期,仍見初步成效,政府也呼籲社會各界持續支持友善育兒職場環境,讓家庭照顧不再只是女性的責任,透過制度與申請程序的持續優化,攜手打造更友善、更平權的工作與生活環境。